学会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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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中国法学会章程,学会章程:法治之魂,学者之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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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中国法学会章程(Chinese Lawyers Association Constitution)是中国法学会的基本规定和指导性文件。该章程共分十章,包括总则、会员、组织机构、职权、义务、经费、附则等内容。

    第一章:总则

    第一条:中国法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,由全国法学界、法律界、法学教育界、法学研究机构和法律职业部门的专家学者自愿组成,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

    第二条:中国法学会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全国法学工作者、法律工作者,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,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;繁荣社会主义法学,推进法学教育,培养高素质法学人才;开展法学研究,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;发挥学会的优势,维护学会成员的合法权益;加强国际法学交流与合作,扩大国际法学交流与合作渠道。

    第三条:中国法学会是中华全国人民团体联合会单位会员,在业务上接受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指导。

    第二章:会员

    第四条:中国法学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。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承认中国法学会章程,拥护中国法学会的宗旨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均可申请成为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:

    (二)从事法学教育或法学研究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;

    (三)从事法治实践工作并具有一定经验和贡献。

    第五条:中国法学会的单位会员包括各级国家机关、各级各类法学教育机构、各级各类法学研究机构以及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律师事务所、公证处等单位。

    第六条:会员入会程序:

    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
    (二)经过组织审核;

    (三)由学会常务理事会批准;

    (四)颁发会员证。

    第七条: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
    (一)享有中国法学会提供的服务和资源;

    (二)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、研讨会等活动;

    (三)优先获得中国法学会出版的刊物和研究成果;

    (四)对中国法学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;

    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
    第八条:会员履行以下义务:

    (一)遵守中国法学会章程和有关规定;

    (二)执行中国法学会决议,完成中国法学会委托的工作;

    (三)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活动,为中国法学会的发展和建设贡献力量;

    (四)维护中国法学会的声誉和形象。

    学会章程:法治之魂,学者之范

    而中国法学会,则是法学研究与教育的领军机构,承载着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的使命。今天,就让我们一起解读中国法学会章程,领略其背后的法治精神和学者风范。

    中国法学会成立于1949年,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学术团体之一。自成立以来,始终致力于法学研究、法治实践以及法学教育,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学术支持。章程作为中国法学会的行动指南,明确规定了学会的目标、会员资格、权利与义务等内容,为我们深入了解学会提供了宝贵的资料。

    走进中国法学会,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块镌刻着学会宗旨的牌匾:“繁荣法学研究,服务法治实践,致力法学教育,加强国际交流”。这十六个字,凝聚了中国法学会几代人的智慧和汗水,也是学会发展的初心和使命。在这里,众多法学名家、教育名师云集,共同为我国的法治建设献计献策。

    中国法学会章程共分为十章,涵盖了学会的各个方面。其中,我们最关心的是会员的权利与义务。作为中国法学会的会员,可以参与学会的各项活动,享受学会提供的学术资源,还可以在学会的平台上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。同时,会员也有义务为学会的发展贡献力量,积极参与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尽自己的一份力。

    在章程的指引下,中国法学会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。每年,学会都会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会议、讲座、论坛等,为会员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学术交流平台。同时,学会还积极参与各种法治实践项目,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建议,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。学会还致力于法学教育,培养了大量的法学人才,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持。

    回顾中国法学会的发展历程,我们不禁为其深厚的法学底蕴和卓越的学术贡献所折服。面对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挑战与机遇,我们更需要坚定信念,勇往直前。因此,我们应该认真学习中国法学会章程,领会其精神内涵,为我国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
    让我们一起跟随中国法学会的步伐,以法治为信仰,以学术为追求,共同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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